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1日公告,批准包括约旦中央银行、巴基斯坦国家银行、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和伊拉克中央银行在内的四家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自即日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
其中,约旦中央银行可从事即期及远期交易;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和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可从事即期、远期、掉期及货币掉期交易;伊拉克中央银行可从事即期交易。
据外汇交易中心此前公告,截止2016年8月22日,共有六批23家境外央行类机构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央行类会员已覆盖五大洲,其中亚洲地区11家、北美洲6家、欧洲3家、非洲2家及澳洲1家。
去年11月,首批境外央行类机构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正式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